合伙人机制有八个重点值得注意:
第一、志同道合是合伙人机制推行的前提,否则合伙人机制就变成了一伙人机制。
第二、必须要有1+1+1=111的复合效用的产生,否则就没有增量分配的基础。
第三、能力和意愿是合伙人机制形成的两个必要条件。有能力没意愿、有意愿没能力的人都不可能成为被授予机制的对象。所以很多企业很感慨,说找个合伙人比找老婆还难。
第四、合伙人机制是激励机制,不是分配机制。基于历史贡献的叫分配机制;基于未来贡献的才叫激励机制,二者的变现机制、退出机制、授予机制全都是不一样的。把两个机制糅在一个体系当中,公平性会受到挑战。历史的归历史,未来的归未来,一定要把这两个体系分到两个激励平台当中去操作。
第五、不要希望给予了某人合伙人机制,他就能成为合伙人。没有真正合伙人的心态,即使给予了他这样的机制,他也不能成为真正的合伙人。这牵扯个人的意愿,没有办法通过一个机制来改变。
第六、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,与这个人的品德、境界、事业心是没有关系的。好多老板把合伙人跟品德和境界挂钩,其实二者没关系。
第七、任何一个企业,一定是先有一流的机制,才能去撬动一流的人才加入企业,然后人才创造一流的业绩,企业才能有更一流的机制。很多企业都在想,先有一流的人才,然后创造一流的业绩,再给予一流的机制,这是永远不可能的。但一流的机制并不代表一流的薪资。通过合伙人机制,可以用很低的薪资找到高水平的人才,因为企业跟合伙人分享的不是现实的薪资,而是未来资本化的收益。
第八、不要寄希望于现阶段就能找到最合适的的合伙人。很多老板总是纠结,我的人才是不是还没有达到理想的阶段,是不是应该先停一停?不要寄希望于你选的人都是最合适的,合伙人机制的确立一定是一个动态股权机制下的优胜劣汰的过程,在这个过程当中,优秀的人逐渐把前面的人替代掉,经过优胜劣汰的机制才是最有效的。
不要简单套用现有的很多模式,每个企业只可能做第一个自己,永远不可能有第二个华为、第二个阿里、第二个腾讯,因为每个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条件、所处的历史阶段、所在的行业都不一样。努力成为第一个自己,就是一种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