捆绑销售怎么样,营销模式详解分析?
人民网北京9月17日电(朱江)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让更多人更容易“追剧”。为了增强用户粘性,获取利润,各大视频平台纷纷推出付费会员机制(VIP会员)。购买了VIP会员的用户往往可以获得更多的在线功能。
“如果你是VIP会员,你就得花钱买点播预付款。这和‘套路贷’有什么区别?”近日,某视频平台独播剧《扫黑风暴》采用的超前点播机制,引发众多网络用户吐槽。
上海市消保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先后对视频平台在“超前点播”机制中涉嫌侵权的行为予以警示。称所谓“按顺序解锁观看”,已涉嫌捆绑销售,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漠视。有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,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。近日,上海市消保委、中消协在“点播先行”机制中对视频平台涉嫌侵权行为进行了警示。所谓的“顺序解锁观看”已经涉嫌捆绑销售,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漠视。有损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,违背消费者的真实意愿。
某视频平台网页截图。
“点播提前意味着用户必须按顺序解锁剧集,也就是说,为了观看后面的剧集,必须为之前的所有剧集付费。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,是侵害消费者和会员权益的行为。”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在接受人民网《强观察》栏目采访时表示,视频平台推出的提前点播机制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的规定,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,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。
据了解,会员预付点播并不是视频平台首次采用的热门剧付费模式。这种支付模式早在2019年夏天在《陈情令》播出时就已推出。如今,这种模式已经成为很多主流商业视频平台上热门剧的“套路操作”。
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坚女士对《强观察》栏目表示,超前点播模式推出后,一直受到网络消费者的诟病,投诉率居高不下。
“此前,部分视频平台规定VIP会员享有‘热剧优先观看’的权利(热门电视剧、自制剧可提前观看)。对于高级点播服务推出前已购买VIP会员服务的用户,视频平台应当按照原会员协议提供服务,不得通过修改格式条款等方式增加费用,向VIP会员服务未到期的用户收取高级点播费用,损害VIP会员用户根据原会员用户协议提前观影的权利。“陈坚表示,很多消费者反映相关视频平台没有尽到相应的显著提示义务。部分视频平台甚至在VIP会员协议中约定平台有权调整服务价格,相关格式条款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排除消费者权利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,因此涉嫌强制交易。
朱剑桥表示,作为一种新的针对平台会员和用户的服务机制,按需推进应确保现有会员和用户的权益不受损害。新推出的服务内容应确保购买此类服务的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售后保障权等权益。
部分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协议约定,平台有权变更协议内容。如果消费者继续使用VIP会员服务,则视为其同意所有变更内容。对此,陈坚认为,视频平台的协议一旦变更,应该通过相应的弹窗页面、系统提示、信息推送、后台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平台服务协议、交易规则的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,并采取合理措施保证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发表意见。修改应在实施前至少7天进行公示。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,应当保存服务协议修订前三年的版本历史,供消费者查阅和下载。
陈坚特别指出,“经营者随意修改服务协议,却不保留版本历史,会使消费者难以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损害,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”
“视频平台的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要体现对消费者的尊重,以诚信赢得消费者信赖,才能取得市场优势和长远发展。急于流量变现,甚至竭泽而渔,则将南辕北辙、欲速而不达。” 朱剑桥如是说。“视频平台的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,应当表现出对消费者的尊重,以诚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,从而获得市场优势和长远发展。如果你急于变现流量,甚至耗尽你的资源,你就会反其道而行之。”朱说。
某视频平台网页截图。
至发稿时,《强观察》栏目发现,爱奇艺、优酷、腾讯视频等视频平台已提前重新调整了VOD的解锁规则,均可实现任意单集付费VOD。